昨天(12月28日),北京市正式启动建筑工程质量保险试点工作,首个试点为常营经济适用房项目。这意味着,今后一旦房屋质量出现问题,业主不必为修复或赔偿烦心,因为保险公司会先行赔付。

    建筑工程质量保险,也称工程质量内在缺陷保险,是国际通行的建筑工程风险管理方式,可为建筑工程出现的主体结构与渗漏等问题提供风险保障。

    北京市首个试行建筑工程质量保险的工程是常营经适房项目。

    昨天(12月28日)上午,该项目的4家开发商———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住总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北京金隅嘉业房地产开发公司,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签订建筑工程质量保险协议。

    按照相关协议,建筑物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经保险人指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查控制机构检查通过。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因潜在缺陷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主体结构、渗漏、设备、管线、装修、玻璃幕墙等质量问题(即属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的保修范围),保险人按照与投保人(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的保险合同的约定责任,对被保险人(业主或使用人)修复或赔偿。在发生保险事故后,业主首先向保险人要求赔偿,保险人赔偿后,再向设计、勘察、施工、质量检查控制机构等相关责任人进行追偿。

    市建委相关负责人说,建筑工程质量保险明年将在新建的廉租房、经适房、两限房项目中全面推行,商品房今后将适时推行。

    ■附件

    常营经适房是北京第二个公开招标的经适房项目,规划地上建筑面积约74万平方米,预计可提供7000余套经适房和1000余套廉租房。2010年11月30日以前,项目全部竣工,全部住房用于解决列入住房保障群体的困难家庭的住房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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