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份的房价,一半是火焰,一半是海水——有关部门发布的数据称,“10月房价涨幅创两年新高”,房价看起来仍然红似火。而与此同时,全国许多城市普遍出现了商品房市场交易量急剧萎缩的状况,市场显然已经清淡如水。如何解读这一现象?统计数据为何不能反映这一点?有关部门之间各自发布的房价统计数据为何经常发生冲突?问题到底出在哪里?

    11月15日,多家媒体刊发了国家发改委和统计局联合发布的最新统计数据:2007年10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9.5%,为2005年7月中国扩大月度房价调查范围以来的最大单月涨幅,涨幅比上月高0.6个百分点;环比上涨1.6%,涨幅比上月低0.1个百分点。

    媒体在报道时,用了“10月房价涨幅创两年新高”这样的标题,有的还得出了“各大中城市的房价依然在你追我赶,并无趋缓迹象”这样的结论。

    这种信息给民众带来的感觉是显而易见的:房价在快速上涨,如果不抓紧买房,今后将不得不付出更高的价格。经济学家卢卡斯认为,公众对未来良好预期容易转化为现实的需求,从而进入消费决策。房价快速上涨信息给人们心理上带来的驱动作用无疑将使部分潜在的购买力直接转化为消费行动,进而,成为房价上涨的推动力。

    但是,有关部门发布的房价涨幅数据遗漏了一个极其重要的因素,即成交量的变化。经济学家在研究某种商品的价格走势时,不仅看价格,也看交易量,因为基于不同交易量的价格有着截然不同的市场解读,通过两种数据的结合才能得出相对准确的结论。然而,我们有关部门所发布的统计数据,交易量却是缺位的,这是由统计方式的局限性所决定了的——发改委和统计部门发布的数据属于抽样统计,无法反映具体的交易量。这样,某种商品目前的价格变化与未来的走势之间就容易失去原本非常紧密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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