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昨天(11月14日)开始,包括崇文区、西城区在内的城八区部分街道办事处开始接受市民经济适用房申请。(资料图片)
经适房申请者初审通过后,将在街道公示15天后移交到区住保部门,再次进行审核和公示。
崇文区、西城区昨率先接受市民申请,有关人士透露,城区内——
经适房资格审核下周全面启动
从昨天(11月14日)开始,包括崇文区、西城区在内的城八区部分街道办事处开始接受市民经济适用房申请。新的申请表厚达16页,市民申请时需要带身份证和户口簿,街道将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市建委表示,目前全市统一的申请表已经下发到各区县,下周城八区各街道办事处将能全部接受市民申请。
街道新增经适房申请窗口
昨天(11月14日)下午,记者在崇文区东花市街道发现,办事大厅新增了“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窗口”。
工作人员表示:“今天已经有十多位居民来申请。”办公桌上放置着新的《北京市城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核定表》。记者发现,和旧的经适房申请核定表只有一张纸相比,新申请核定表共16页,包括申请家庭的成员状况、住房、家庭资产、年收入、街道审核意见和公示情况,区住保办的审核意见等。这意味着申请经适房将比以往严格了许多。
东花市街道办事大厅负责人介绍说,市民填写好申请核定表后交到街道,街道将在5个工作日内给申请人答复,是否同意他的申请。在此期间,街道还将入户调查其家庭情况。同意申请后将进行街道的公示,15天的公示期满后,移交到区住保部门,再次进行审核和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