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房地产专项整治工作已全面实施,明确以超出周边楼盘数倍的畸高价挂牌、且年销售率不到5%的为捂盘方式之一,企业可能被降级或取消资质。
十部门联手整治
市房地资源局、市建设交通委、市监察委、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市工商局、市财政局、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市审计局、市规划局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印发<上海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整治工作的重点:一是房地产项目立项、规划审批、设计审批等环节的违规审批、权钱交易和税收政策执行情况;二是房地产企业发布违法广告、捂盘惜售、哄抬房价、合同欺诈、偷税漏税等行为。
三措施重拳出击
此次专项整治除自查、检查和抽查外,还通过建立房地产市场的监测和监管制度,加大整治力度。一是成立了上海市房地产监测中心,对19个行政区域每一个项目从土地出让至销售完毕实行全过程的动态跟踪和监测分析;二是督促开发商加快上市节奏,加大“引、逼”力度。开发企业无正当理由拒不开盘和拒绝对外销售的,将被认定为捂盘惜售、囤积房源的不良行为。房地部门将按照专项整治的规定,在该企业的信用档案中记录其不良行为,并可按规定给予降级或取消资质的处理;另外,还加大现场销售监管力度,对商品房销售实行网上全过程监控,在销售全过程落实“实名制”,加强对炒号、人为组织排队、内部订购等违规情况的监测。
新开盘现场监督
近期房地部门将会同工商、物价部门联合推进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查工作。对违法违规企业依法加大处罚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予以曝光。
凡新开住宅楼盘,房地部门将派员监督现场销售秩序,接受市民的咨询和投诉。市民发现房地产企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也可通过市房地局投诉电话962121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