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法院能否扣划公积金存款余额?其依据是什么?
答:法院可以冻结住房公积金。个人的住房公积金属于个人财产,已婚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从这个性质上来说住房公积金属于可执行财产,可以冻结。《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对这一问题进行了解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于共同所有的财产。根据以上规定可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共同所有的财产,在离婚时,按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因此,法律已经确定了住房公积金在婚前属于个人财产,婚后属于共同财产,确定了住房公积金的财产属性。根据该属性,公积金是可以纳入执行财产的。(碧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