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中心在中国内地发展已有十余年。十年前,人们选择大卖场,看重的是价格,购物环境、服务态度是其次。现在还有些低端的商业物业环境差,经营情况却很好,如综合菜市场以及一些本土超市。但在香港,如果菜市场很脏、管理不好,消费者就不会去,而是去环境更好的超市。
为什么今天还会有这么多低端的商业地产存在?甚至短期内没有看到它有生存危机?因为中国太大了,人的差异也比较大。
即便在上海,各种形态并存的现象也一直存在。很多商业地产大业主还没有形成国际化的管理理念,认为自己与租户是“房东”与“租客”的关系。
内地购物中心的模式演变
购物中心最早、最原始的经营方式是“二房东式”,就是大业主在城市比较好的地段有一个空的铺子,然后把这些空铺零散地租给各个小商贩。不管商贩卖什么,只要能定期收回房租即可。
后来有些聪明的大业主会把空的大商铺隔成一个个小的商铺,零散地租给小商贩,这就成了所谓的购物场所。这种方式在广州最为明显,商家有的租下厂房,或者回收老街的旧建筑来改造。
再后来出现了一些商家买下一块土地,前期有目的有规划地建成一个大型的商用物业,里面分布各种日常用品,并且带有洗手间、空调,统一的管理、合理的价目,这便是今天所看到的购物中心。
在购物中心演变的三阶段中,业主和租户沿袭着房东与租客的关系。租户承担经济责任,付给业主租金;业主需要做什么?如果现在的大业主只顾收租金,不提供额外的附加值,这种关系已经老化了,不能满足吸引有品牌实力的商户。
三类合作伙伴
我认为,大业主现在不但要做物业管理,提供幽雅的环境,还要提供客源。真正高水平的经营管理者不能把自己再定位为房东与房客的关系,而是商业合作伙伴关系。这也是商业地产发展的第四个阶段:“合作伙伴”。
商业地产的合作伙伴有三类:第一类是商场的使用者,就是消费者。第二类是租户。租户的盈利经营状况直接影响我们的收益。把租户当做合作伙伴,近两年才被商业地产开发商意识到。第三类是服务商。建筑师、美观专家、视觉专家,比如说电梯、空调维修公司、清洁公司、工程公司等。正大广场的电梯24小时有人值班,如果出现故障,5分钟之内肯定能修好。
成功的商业地产需要多方面的力量。开发商要做的是在前期拿到土地,经过前期的规划,合理分割布局后放不同的商家进来,把消费人群吸引进来。大家一起把氛围炒起来、把经营做兴旺,这才是经营商业地产最高端的经营理念。管理商业地产需要不再把自己看做管理者,而是要变成服务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