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从附加值来看,知名开发商的项目也不明显,这与品牌商品的特点不吻合。你是怎么看待的?
【戴欣明】:这是有道理的,但是,我们也看到万科最近收购深圳富春东方,富春东方旗下的房地产项目立即上涨,虽然不能绝对的说是万科的品牌效应,因为近来房地产上涨的势头太猛,但是也有一定的因素在里面,这可以从这个楼盘价格的纵向比可以看出。实事上是有附加值,只是没有那么明显。这就是房地产既是服务产品又是有形产品的一个显著特点。这要回到我想阐明的 “地产品牌的核心是客户品牌”这个问题上来。这里我要纠正一下,“地产品牌的核心是客户品牌”还是建立在房子产品本身,没有逃出“专业营销”的范畴。从现在房地产的发展,社会的发展来看,“地产品牌的核心是需求层次的服务品牌”,需求层次服务品牌一定包括客户品牌,是有社会责任的行为,是多赢的品牌建设。通过需求层次的提升进一步实现人生梦想。我们都知道马斯洛需求五层次理论,人的需求是有个梯级追求的,不断追求更高的层次。从操作角度看,房地产品牌是运营品牌,表现出来的是企业品牌和项目品牌,是服务过程品牌。从这点来看,我们的房地产的品牌建设才刚刚开始。如果从这点来讲,万科的品牌也是特例,是个人品牌(王石)加企业运营品牌的结晶,产品只是一个果实,一个表现形式。真正表现出来的项目区别也不太好区分。
【主持人】:“从产品的垄断性和忠诚度看,房地产也很难快速实现市场份额的集中。品牌商品的又一个基本特点是拥有较高的市场份额,并且很大比例的消费者对重复购买该商品表现出强烈的倾向,即具有较高的消费忠诚度。”你怎么看?
【戴欣明】:房地产(房子)作为商品是很难拥有较高的市场份额,炒房另当别论,消费者大量重复购买该商品的可能性也小,毕竟房地产有居住的特殊属性,又是耐用品,在某种意义上讲,房地产还具有社会属性,房地产反应的问题也是社会问题,这是其它商品基本上不具备的。但是,房地产在需求层次上有忠诚度,这是很多人没有深刻理解的,为什么很多人对于90/70提出异议,就是购买其它30%的大户型人的需求层次与90/70房子的人是不同的。这进一步验证我的观点:“房地产的品牌是需求层次的服务品牌”。而关注这个品牌的人的需求在不断的升级,很多一般的小区,房子的质量也非常的好,但是这些人不会去买,哪怕是知名公司开发的知名项目,因为看到的建筑产品不是品牌,而通过建筑凝固及营造出来的不同的需求层次是品牌,甚至没有被视为品牌却有品牌价值的项目同样是他们所追求的。甚至可以是稀缺地点造的房子,其实,这也是一个层次。
很多企业提供的房子好卖,与他们公司提供的产品所创造的需求层次有很大的关系,建筑(专指住宅)只是表现形式,不具有品牌。真正的品牌是无形的需求层次,但是会通过一些有形的东西表现出来。
从这些来看,企业的文化、企业运营等都是无形的。因为房地产在特有的体制下,就形成了垄断,疏于管理就变得正常,像全国地产界瞩目的“和黄事件”也是如此。这也是我在6月29日《深圳商报》发表《对深圳房地产的理性思考》一文中提出,政府要加大与企业的接触,订立更加符合企业及社会发展的法律法规,引导企业发展,关注企业品牌建设,而不是让企业一味地赚取不能以保障产品品质为前提的利润。另一方面,房地产具有很强的区域性,也没有必要成为国际化公司,反而更应该鼓励地方房地产公司的发展,树立地方房地产企业“运营品牌”。是否能够做到,我可以说完全可以做到,只要在运营上下功夫就可以做到。按这样的规则做房地产产品就能够成为一方“品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