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老城区物管有借鉴意义行业尚期待法律“护身符”
9月17日,当记者见到付玉英和陈维昌时,他们刚刚化解了小区里的一个很棘手的矛盾。
付玉英和陈维昌不是居委会工作人员,因为他们已经退休;也不是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因为这个小区已经没有物业
公司。
在小区门口“办事处”里,记者看到,付玉英的职务是党支部书记兼管委会主任,陈维昌的职务是管委会副主任兼支部生活委员。
在这些略显特别的工作方式和管理体系背后,就是镇江路44号的自治式物业管理,这堪称青岛自治式物业的萌芽。虽然自治式物业目前还行走在法律空白地带,但该小区已经有声有色地运行了一年有余。
源自物业被炒
“2005年之前,镇江路44号是有物业管理的;2005年上半年,物业公司和业主闹矛盾,最后,物业公司撤离了小区。”原因平淡无奇,在这座城市里,几乎每天都在发生着类似业主炒物业、争夺业主委员会领导权等现象。
物业公司撤离之后,该小区进入了一种“无政府”状态,连续出现丢东西等事件。
在这种背景下,付玉英以“招集人”的身份组织社区老党员老干部成立了一鏊缮⒌淖橹陨缜泄芾恚⒂诤罄从刖游岽锍尚槌闪⒘斯芾砦被帷?
“这个小区一共有三栋楼,158户,438名居民。我被大家选为总负责人,下面有两个分管主任,然后是3个楼长,再下面是12个单元组长,我们以‘滚雪球’的方式进行管理。”付玉英说。
付玉英今年58岁,她对自己的管理班子很自豪。据悉,这个班子共有13人,平均年龄62.5岁,年龄最大者70岁,完全是自愿劳动。
据悉,该小区原来的物业管理费用相当昂贵,每户每月需要交纳25元;而进行自治式物业管理之后,每户每月交纳的管理费用不到9元,而且社区在卫生、治安、绿化等方面均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平。
“目前,除了雇佣一个人进行卫生清扫和花卉修剪之外,其他的工作都由管委会完成,这是一个完全自愿性的团体。”陈维昌介绍。
值得借鉴推广
“目前,物业和业主之间的矛盾比较激烈。在创建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小区和谐已经成为工作难点。”一位居委会负责人私下里对记者表示。
“社区工作相当杂乱,而且现在许多工作都要求进社区,基层工作压力太大。”这是记者在不同场合听到的社区工作者普遍的心声。
在这种局面下,自治式物业管理尝试具有重要意义。
谁为社区基层工作减负?除了上层机关以外,很大程度上要靠“基层的基层”,这在自治式物业兴起之前是无从谈起的,但自治式物业的兴起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基层组织继续单元化的问题。
现在国家倡导和谐社会的建设,而和谐社会如何实现?这需要更为基层的单位一点一点的实现,自治式物业管理具有更大的推广意义。
据悉,该小区附近的几个小区也开始了相关尝试。
“这种模式对于青岛老城区创造了一种新的管理模式,值得探索和尝试。”市北区宣传部副部长张治敏说。
处于法律空白
“细节不完善”这种说法并非空穴来风,虽然作为青岛首家自治式物业管理的镇江路44号已经做出了许多探索,但目前对于自治式物业管理这种形式并没有太多的文件给予支持。
“重大事情,我们举行居民大会,每个周,管委会都要举行例会;我们定期对账目进行公开,我们还设立了财务专人管理和纪律监察书记。”付玉英说。
虽然该小区的自治式物业管理做到了一个相对较高的水准,但相对于物业公司拥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翻开目前的法律条文,目前仍然无法找到名正言顺的支持自治式物业管理的理由。
但就目前来说,青岛首家自治式物业管理机构已经赢得了小区居民的认可,而且附近的几个小区甚至主动提出了请求托管的要求,这是颇为鼓舞人心的。“假如下一步人大能够出一个明确的法律条文对这种物业管理形式进行定性,自治式物业管理将拥有更大的发展空间。”市北区一位相关负责人表示。